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收紧诈骗责任界限:自愿投资欺诈损失自担
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明确,受害者自行授权的投资诈骗损失将不纳入“共享责任框架”,转而聚焦事前防范、加强用户警示与高风险交易冷静期。
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收紧诈骗责任界限:自愿投资欺诈损失自担
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近日明确表示,其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的“共享责任框架”将不会扩展至投资诈骗领域,尤其当受害者是主动授权转账时。

金融管理局副主席陈文达在国会指出,该框架的设立初衷是为了应对涉及未经授权交易的网络钓鱼诈骗。对于受害者自行操作的转账行为,此前的应对策略并不适用。

数据显示,2026年上半年,投资诈骗在各类欺诈行为中造成的财务损失最为惨重。尽管如此,整体诈骗案件数量及相关损失在2025年及今年上半年均呈现下降趋势。

作为替代策略,新加坡政府将着力于两个关键方向:一是提高诈骗者接触潜在受害者的难度,二是为消费者提供更充足的时间来重新审视高风险转账操作。

根据新规要求,在线消息平台必须限制未经接收方明确同意的未知用户联系。同时,这些平台有责任向用户发出警示,告知此类接触可能蕴含的诈骗风险。

此外,主要零售银行已针对一系列高风险操作引入了“冷静期”机制。这些高风险活动涵盖了新增收款人、提升交易限额以及可能导致账户资金耗尽的大额转账。

政府将持续投入资源,加强公众对投资诈骗的认知与防范教育。金融管理局建议,个人在进行任何资金转移之前,务必核查所声称的投资机会是否确实由受MAS监管的金融机构提供,并应通过该机构的官方渠道进行联系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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